乐山市实体性地方法规“上新” 涉缓堵保畅、古城建设等
2025年11月27日 14:38: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李举涛
记者11月27日从乐山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乐山市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乐山市第11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共28条,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管理体制、提升规划质效、体现乐山城市特色、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强化规划监督管理等。
《条例》对城镇开发边界内外的规划建设分别作出细化规定,要求增加“四公一农”、城市驿站等基础设施供给。对嘉州古城、苏稽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区域分别提出具体建设要求,保护重要节点的视线通廊,逐步修复并有机串联展示古城墙及沿线的文物古迹。
同时,《条例》明确,以提升群众居住生活品质为目标,突出重点规定城市更新,对城市管线建设维护、好住房建设等内容进行了着重规定。针对群众出行拥堵难题,规定建设完善环绕绿心、三江六岸的城市道路、桥梁交通网络,疏解主城区功能,推动实现缓堵保畅。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条例》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固化乐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成功经验;二是聚焦乐山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重点;三是破解主城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乐山城镇化进程有力推进,但主城区规划建设在前瞻性、科学性、协调性、操作性和监督管理上还存在不足。为此,乐山开展了专题立法调研,找准城市设计不足、交通拥堵、城市内涝、城市更新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并对立法提升主城区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的质效提出明确对策建议,为科学制定条例打下了坚实基础。
立法工作中,乐山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听取乡镇(街道)、一线执法单位、规划建设专业机构、建筑企业、群众代表等意见建议,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数字人大平台等载体在线征求意见,广泛形成共识,提升条例的科学性。
“《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对乐山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打造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加快建设闻者向往、来者依恋、居者自豪的幸福美丽嘉州具有重要意义。”上述负责人表示。
编辑: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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