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制度改革 精准服务赋能 乐山以环保之力助推绿色发展
2025年06月29日 11:44:1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 李薪 摄影报道
6月27日,以“环保赋能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通报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情况,共同勾勒出将生态环境保护势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的乐山路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创新与实践突破并举
近年来,乐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突出建章立制,聚焦联动协作,强化案件办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24年办理索赔案件总数位列全省前列、线索筛查覆盖率和生态环境部移交线索启动率均达100%。
持续完善法治保障,颁布施行《乐山市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专条规定因畜禽、水产养殖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和修复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构建市县两级考核体系,将住建部门纳入索赔主体,形成“农业、林业、水务、生态、自规、住建”等部门协同发力的格局。更在全省首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多项机制,相关协作文件获得生态环境部官微宣传推广。
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合督办制度,协同推进办理涉案金额巨大的非法捕鱼案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案件、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案件等一批要案。2021年至2024年,累计办理损害赔偿案件312件,居全省第三位。今年,已办理损害赔偿案件109件,同比增长53%。
优化流程,全链条提升办案效率。建立“行政执法+损害赔偿”一案双查机制,做到同立案、同调查、同研究、同到位“四同推进”。增补26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专家,对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案件,采用专家评估方式认定环境损害,大幅降低鉴定费用,缩短评估周期,部分案件实现当月立案当月结案。对积极履行赔偿修复义务的责任主体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有效激励了责任方主动担责。灵活修复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开展原位修复,配套“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实现环境及其生态功能等量恢复,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8年为“优”。截至2024年12月底,案件结案率达96.8%,创历史新高。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升级与要素保障并重
今年以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出台了《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六条措施》,持续降门槛、减负担、强保障。
优化服务模式,聚力打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统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力量,深入企业一线提供“专业上门、专人联络、专家对口”的“三专”服务,精准对接企业污染治理、环保评级、风险防控等需求。同时,还创新采用“集中培训 + 一对一指导+入企帮扶”服务模式,对企业开展排污许可政策解读、申报指导等工作,确保排污许可工作高效推进,目前全市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753张,工业固废已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
在严守生态底线的前提下,在环评审批上做减法,在服务效能上做加法,着力强化环评要素保障,最大限度推动项目落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环评审批进一步“减流程”,“绿色通道”项目可免除集体会审环节;“告知承诺制”项目不再进行技术评估和环评会审会集体会审;涉及部分要件尚在办理中的,在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可实施“容缺审批”。同时,为重点项目建立台账,提供“清单+时限”管理和“保姆式”服务,审批办结时限相比法定60个工作日平均提速60%,最快压减到16个工作日办结。今年以来,全市已高效审批70余个项目环评、涉及投资额超90亿元。
多措并举拓宽资金渠道,赋能企业“绿色发展”。搭建“金融+环保+科技”政银企合作平台,争取社会金融机构融资贷款支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包装,支持企业多方面申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国债、专项债等。今年以来,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0358万元,共15个专项债券项目通过审查。此外,EOD模式试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总投资71.4亿元,下设38个子项目中,已完工7个、在建17个,开展前期14个,完成总投资约31.5亿元,已获得资金超20亿元。
对于下一步工作,乐山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围绕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大力创新改革举措,确保工作机制更全、措施更实、成效更佳,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部署,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群众所盼,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服务质效。通过深化制度改革与精准服务赋能的双轮驱动,将持续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服务助推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郭幸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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