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消息(李薪 文/图)4月24日,乐山市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召开。今年乐山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生5844人,其中小学2012人、初中38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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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乐山全市招生,不得在市外招生
乐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市、区)学生入学需求。剩余学位可招收本市户籍、本市学籍、来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但不得在乐山市外招生。
民办小学招生对象为具有乐山市户籍、居住证或住房的,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8年8月31日),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民办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乐山市户籍、学籍、居住证或住房的,并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4届小学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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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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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招生日程表
5月11日起可网上申请学位
5月11日上午9点至5月15日下午6点。需要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法定监护人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bigapp.scedu.net/)上进行网上申请学位。
每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所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同时需根据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要求,按时间节点向区域内的公办学校申请公办学位。其中,符合市中区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条件的新生,务必在“市中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相应的公办学位。
双(多)胞胎儿童参与摇号方式有两种,可由家长自主选择独立摇号或捆绑摇号方式,两种方式均需要在5月21日工作时间,双(多)胞胎儿童家长携带户口簿到所申请民办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选择摇号方式。
小学、初中均分批次依次录取
根据民办学校所处的县(市、区),结合适龄儿童户籍、学籍、居住证及住房等条件分批次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则分批次依次录取,小学分三批次,初中分四批次。
小学第一批次录取适龄儿童户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第二批次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居住证或住房在本县(市、区)城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之一;第三批次录取户籍或居住条件等不符合第一、二批次要求,为乐山市内县(市、区)外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在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之一。
初中第一批次录取对口直升的民办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录取适龄儿童户籍或小学学籍在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之一;第三批次录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居住证或住房在本县(市、区)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之一;第四批次录取户籍或居住条件等不符合第二、三批次要求,为乐山市内县(市、区)外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或在乐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之一。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则分批次依次录取,每一批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全部录取,并启用下一批次招生;若该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则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电脑随机录取。前一批次录取达到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未报名注册所空出的学位,由民办学校自行补录。6月15-16日,民办学校补录名单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市直管学校直接报市教育局。民办学校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