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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李薪)“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按新体制运转,深化推进能力建设,实现5个方面‘大提升’。” 12月29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在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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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改后有哪些变化?
据介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改是对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底盘性”改革,是对地方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重塑。垂改后,主管部门、行政主体、责任清单均发生变化。乐山市原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上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限,行政主体由市级部门承担;市、县两级均修改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减少职责的交叉和重叠。经过本轮垂改,已初步建立了符合乐山市情实际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解决了以往地方环保管理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
2021年,是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后按新体制运转的第一年,市生态环境局聚焦“质量型、服务型、创新型”环保建设,将“能力提升”作为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主线,以“综合素能提升”“业务素能提升”“生态环保人才培养”三大行动为抓手,深化能力建设,在“队伍综合素质、监测能力、执法水平、日常监管、人才服务”5个方面实现了“大提升”。
5个方面实现“大提升”
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信仰“立身”、技能“强身”、文化“修身”,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环保业务知识等内容组织专题研讨会、培训班,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环保业务“竞赛比武”,建设环保机关文化墙,建设职工书屋,开展摄影、才艺展示、“好书共分享、书香润环保”等活动,开展“青年环保之星”“两优一先”“每月之星”“三八红旗手”等评选表扬,厚植机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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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监测业务培训
监测技能提升。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环境监测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监测数据分析能力,为污染防治提供重要数据支撑。目前,全市范围有驻乐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1个,驻区县监测站11个;建成空气质量国、省控站15个,市级组分站点、市级大气微型自动站等各类空气监测站点71个,基本构建工业园区、景区、传输通道、组分及微型站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成地表水国、省控自动监测站8个,长江经济带水质自动监测站、市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等各类水质监测站点18个,初步构建饮用水水源、重点小流域等水质监测网络;完成垂改后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转版修订,建实质控体系。
执法水平提升。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实现实时联网上报现场执法检查数据,移动执法系统自动生成执法文书率达100%,2021年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信访调处、生态检查等检查1638件;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考核企业116家,监控点位202个,传输有效率名列全省第4位;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截至目前,全市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26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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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能力提升。进一步做实“科技+环保”,运用科学技术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日常监管更高效、更有力。着力配备适应新时代工作需要的高科技装备,不断提高现代化装备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开展环境信息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建设项目,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完成省级环境应急储备库(乐山分库)、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和应急监测能力项目建设,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人才服务提升。围绕“选、育、管、用、留”五个环节,做实人才服务,目前队伍年龄梯队更加优化,专业化水平更加均衡,整体功能明显提升。“招兵买马”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高层次、高素质环保专业人才招录;“筑巢引凤”打造成长平台,2021年选拔晋升干部30余人次,系统内外交流15人次,激发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的“一池活水”;“组织关怀”凝聚队伍合力,坚持用组织关怀凝聚人心,增强干部荣誉感、归属感。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围绕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继续实施“综合素能提升”“业务素能提升”“生态环保人才培养”三大行动,持续加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综合素能、监测技能、执法水平、应急能力、设备装备、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生态环境工作需要,为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贡献乐山生态环保力量。(图据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