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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举涛 摄影报道)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前夕,12月3日下午,第二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举行。10个涉及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就业权利和儿童安全、监护等方面权益的典型案例集中发布,彰显乐山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鲜明态度。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践行十爱 德耀嘉州”活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乐山市妇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第二届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共征集案例37件,经专人集中评审,最终评选出十大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分别是: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选送的“张某与朱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选送的“王某某“隔空猥亵'案”;乐山市公安局选送的“黄某某等人拐卖妇女案”;乐山市司法局选送的“涂某诉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市中区人民检察院选送的“校园欺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五通桥区司法局选送的“李某赡养纠纷案”;沙湾区法律援助中心选送的“印某母女请求返还最低生活保障金及追索抚养费纠纷案”;四川升力律师事务所选送的“因伤致残妇女离婚纠纷案”;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选送的“李某某强奸幼案”;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选送的“阿罗某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案”。

乐山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韩涛表示,十大典型案例经过层层推选产生,与妇女生产生活、儿童健康成长息息相关,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引领、警示教育作用,对同类问题的依法处理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发布会上,对上述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表扬,并为相关推荐单位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