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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举涛)据乐山市交警支队日前通报,今年5月期间,乐山市4家道路运输企业在运营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警部门依法对这4家道路运输企业列入“黑榜”予以曝光。
据了解,此次被曝光的4家道路运输企业分别为乐山市三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南岸新区迎宾大道20号 );乐山市沙湾区福齐天运输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天市街134号 );乐山市龙扬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夹江县甘霖镇新生村7社 );峨眉山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峨眉山市绥山镇三台山街103号 )。
乐山交警表示,以上4家道路运输企业在今年5月发生死亡道路交通事故或负同等以上责任存在安全风险,交警部门要求被曝光的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以上四家企业旗下车辆发生致人伤亡交通事故情况如下:
乐山市三禾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日,张某驾驶川L93335号重型自卸货车沿罗(城)金(山)路由罗城镇方向往金山镇方向行驶,9时5分,当车行至罗城至金山路3公里+500米(犍为县寿保镇青山村路段“小地名:周家湾”)下陡坡、右弯道处时,该车左侧车身越过道路中心虚线行驶,与对向驶来沈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沈某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张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重型自卸货车上道路行驶且进入弯道过程中超速占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承担同等责任。
乐山市沙湾区福齐天运输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宋某驾驶川L8383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LT187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省道305线从夹江县城区方向往乐山市市中区方向行驶,18时35分许,该车行驶至省道305线243KM+500M处交叉路口,与从其行车方向经人行横道推行自行车经过的张某某相撞,造成张某某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宋某对道路观察不仔细,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过马路未停车让行,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乐山市龙扬物流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6日,周某某驾驶川LC735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LQ693挂号重型栏板半挂车从金口河往峨边方向行驶。12时15分,该车行驶至峨边县245国道775公里650米处,在超越前方同向由罗某某驾驶的川LTB30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罗某某死亡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周某某在行车过程中未确保安全超车,加之对道路观察不足,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峨眉山市公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29日晨,林某某驾驶川LDS317号二轮摩托车由童河坝街方向往光明大道方向行驶,7时29分,当车行驶至佛欣路与童河坝街交叉口时,与右侧驶来由郭某驾驶的川L73392号大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林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郭某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未合理观察交通情况,未确保安全行车,是造成事故原因之一,承担同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