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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李薪)6月25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全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和主城区2021年二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乐山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和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乐山市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3.4%,较2018年提高30个百分点,全面超额完成中、省预定目标。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占比分别达97%、62%,村容村貌显著提升。持续开展节肥节药行动,巩固农药、化肥减量成果。2018年以来,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连续三年实现零增长。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达91.5%、86%,全面完成省下目标任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7%,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配套率达到97%,分别超省下目标2个百分点。
目前,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正有序开展,截止6月20日,已完成774个排污口初步溯源和建档立卡工作,202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档立卡;10月底前完成监测溯源工作;11月底前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树立标牌,完成一批立行立改项目整改。2023年底前,推动排污口整治取得显著成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管理机制。
据通报,今年年初,因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全面恢复以及不利气象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整体反弹恶化明显,乐山市一季度优良天数同比减少14天,经全市上下合力攻坚,在二季度有效遏制了环境空气质量继续恶化,成功扭转空气质量不利局势。今年5月,乐山市成功跻身全省15个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前三甲。
4月1日至6月23日,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5,同比(2020年同期)改善7.7个百分点,环比(2021年一季度)改善32.5个百分点。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12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47位,同比(2020年同期)分别上升1位和3位;环比(2021年一季度)上升2位和38位。主要污染指标持续改善,其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27.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5.5个百分点;臭氧浓度150.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5.4个百分点。优良天数78天,同比增加12天;污染天数6天,均为臭氧污染,同比减少12天(其中5月同比减少9天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