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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 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和精神,进一步规范马边医疗器械流通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根据省、市局相关会议要求,结合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6月10日上午,马边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医疗器械监管执法人员、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代表共计40余人参加宣讲会议。

会上,国家药监局宣讲团成员、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审评中心副主任邓刚,围绕《条例》实施后医疗器械注册制度变化,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企业自检报告、临床评价、附条件审批、拓展性临床试验等,作了生动详细的讲解和重点阐述。同时,国家药监局宣讲团成员卢爱丽,深入解读《条例》修订背景、立法思路和基本原则,结合医疗器械监管实际,对《条例》在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管理要求、强化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新《条例》明确将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四大原则贯穿医疗器械研制、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管全过程,要全面、准确、深刻把握具体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贯彻落实,夯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
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了马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为规范马边医疗器械流通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马边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