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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一男子捉122只“癞蛤蟆”被警方抓获
2021-06-03 16:29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

  癞蛤蟆,学名蟾蜍,属于“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是严禁捕捉的。5月21日晚,金山镇村民林某因非法捕捉癞蛤蟆122只,涉嫌非法狩猎,被金山派出所查处。

  5月21日晚,金山派出所民警开展夜间巡逻时,在金山镇平桥附近发现一男子手提塑料编织袋,形迹十分可疑,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检查,并查出编织袋内装有蟾蜍122只。

  林某对自己捕捉122只“蟾蜍”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林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五通桥公安分局供稿)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