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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蒲晓君)近日,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王群同志荣获“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全国仅有100名同志获此殊荣!我省仅2名同志获得该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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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
王群,中共党员,生于1985年7月,从2009年至今,一直从事着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沙湾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她认真履责,勇于担当,积极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形,无一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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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群
10年执着与大爱 建立起社区“心灵驿站”
10年来,她用一份爱心、责任心表达着对事业的热爱,对社会的大爱。曾经的她,为了工作将婚期一拖再拖,丈夫手术住院又因工作脱不开身而无法照料,在怀孕保胎期间仍坚守工作岗位。她勇于担当,严格执法,曾为了将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彭某被依法收监,她拒绝社会多方求情,顶着罪犯亲属恶言相向、威胁恐吓等各种压力,不分昼夜,奋战一线,坚守7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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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困难社区服刑人员
王群凭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真心关怀、悉心教育,建立起一个和谐、温暖、真情的社区矫正“心灵驿站”,成为了他们的“依靠者”。曾经多方协调,妥善解决多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医、住房、低保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其顺利融入社会。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 矫正执法不放松
在全国上下团结一心抗“疫”期间,王群丝毫不放松矫正执法。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已有10年的她,深知在这个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尤其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从严监管。“要密切关注动向,对每个人的行踪要了如指掌。”她再三叮嘱各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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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指导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自疫情发生以来,她带领各司法所坚持实行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和防疫工作日询问、日报告制度,采取手机APP、定位抽查、微信位置共享定位抽查、微信视频定位抽查、与所在村社干部等矫正小组成员电话联系等方式认真核实社区矫正对象在位和疫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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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特别”的入矫宣告
10年坚守结硕果 多项荣誉肯定“成绩”
10年来,王群用奋斗的姿态抒写着对矫正事业热爱的美丽篇章。在她的带领下,沙湾区社区矫正工作连续8年获得全市先进,2017年,所在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表彰为“四川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她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首届“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杰出人物”,被乐山市委评为“乐山市优秀共产党员”,被乐山市司法局记“三等功”1次、被沙湾区委、区政府记三等功1次,被沙湾区委表彰为第四届“沙湾好干部”,并多次获得乐山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沙湾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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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
尽管多项荣誉加身,但王群始终保持着一颗平常心。“职责所在,心之所系。我只是干好了本职工作而已。”王群谦虚地说道。(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