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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乐山5月24日讯(杨涛 杨传希)5月21日,乐山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6名被告犯抢劫罪等4宗罪名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6名被告全部带口罩、身着防护服到庭,这在全省法院审判案例中尚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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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现在还是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管控更加严格,所以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刑事开庭,基本选择“云审判”,即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接受讯问。那么为何这次要采取到庭方式审理呢?乐山市中区法院副院长杨泳介绍说:“这是因为本次开庭被告人数较多,看守所只有两间可用于开庭的房间,能提供4个人同时在线的摄像头,而被告人有6名,看守所“云开庭”设备无法完全满足,现场开庭审判更有助于法官查明事实,为疫情期间的现场庭审提供经验。”
开庭前乐山法院做了周密的安排,以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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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统揽 明确工作思路
针对疫情期间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难”问题,乐山中院高度重视,迅速摸排全市总体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方案,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
4月13日,市委政法委召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市看守所、市卫健委等部门,共同协商,明确了提押被告出所到庭的工作思路和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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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谋划 完善具体方案
乐山中院和市中区法院围绕工作思路,从被告人的提出、庭审、收押,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及旁听人员的防护措施,法庭环境的消毒等各个方面精心谋划,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的庭审保障具体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个环节不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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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协作 逐项落实到位
提押时,逐一对被告人搜身消毒,为其穿戴防护服、口罩等防护器具。
开庭前,对旁听人员进行详细登记与体温检测,对庭审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庭审中,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司法警察、旁听人员等均严格遵守规定佩戴口罩,切实保障犯人出庭安全、切断疫情感染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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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押解6名被告至乐山市中医医院进行核酸检测、CT检查,待核酸检测结果确认为阴性后,再集中收押被告人到看守所进行集中隔离。卫健委等部门派员全程监督,确保整个过程严谨有序、万无一失。
多项举措确保被告人到庭,既为保证被告人的权利,也为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提押、换押工作,加快重大案件审判进度,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嘉州经验”。(乐山市市中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