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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乐山4月2日讯(杨琴)三月刚结束,好消息就来啦!4月起,四川省内(跨市州)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可在乐山市人民医院进行认定和医保结算。
单行支付药品是指国家谈判药品中价格昂贵、用药人群特定、用药指征明确、限定用药的药品纳入单行支付管理,实行单独的报销政策和管理服务,共计61种。高值药品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版)的通知》中的部分高值药品,共计18种。
在报销政策上,参保人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发生的费用,不计起付线,直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为7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60%。个人使用单行支付药品的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并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封顶线累计。异地联网结算的开通,将大大解决参保人员省内异地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垫支压力大,报销周期长等问题。(乐山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