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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消息(记者 李举涛)“老司机”也“翻车”啦!12月12日,记者从乐山市五通桥区交警大队获悉,近日,该区交警在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查处到一驾校教练醉驾教练车。
据该教练周某称,自己当日下午5时左右,在朋友家吃了晚饭,喝了一两多枸杞酒。到晚上9点左右,他想着离喝酒已经过了几个小时,自己驾车应该没多大问题,于是驾驶教练车回家。
当经过自然水村时,周某被正在开展检查的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办案民警表示,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违法成本更加严重,周某最终被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
据悉,周某从事驾校教练员工作已10多年,正是抱着侥幸心理,让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肠子都悔青了。(图据五通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