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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 自酿苦果
2020-12-09 18:2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张稳 赵莲 杜佩昕)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夹江县卫生健康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堵点问题,以“大处方、泛耗材、欺诈骗保、收费乱象、非法行医”为重点,深入推进全县卫生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整治全县卫生行业领域乱点乱象,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今年6月8日,有群众举报,在漹城街道一理疗馆内有人在进行非法行医活动。夹江县卫健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在现场共发现135套写有姓名的针灸套针,现场14人身上扎有银针。

在理疗馆内进行针灸理疗不是正常的吗,怎么就构成非法行医了呢?“只办理了工商部门核发的理疗馆的营业执照,只能从事推拿按摩等服务,而不能够从事中医诊疗活动。”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介绍到。

经核实,从事诊疗服务的杨某持有原中兴镇方井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杨某只能在注册的原中兴镇方井村从事诊疗活动,不能超出注册地点的范围从事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构成了非法行医。

而杨某,可以说是执法人员的“老朋友”,分别在2009年和2019年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活动,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两次,加上这次已经是第三次了,而杨某屡不悔改的行为也给他酿苦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夹江县卫生健康局已依法将杨某非法行医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夹江县公安局已立案。

 

编辑: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