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团队 | 频道网群
新 闻
NEWS
乐山要闻图文头条乐山新闻
区县新闻乐山论坛政要在线
产 经
INDUSTRY
教育旅体文艺交通医卫
房产人物财经法制农林
区 县
COUNTY
市中区 五通桥 沙湾 金口河 峨眉山市
犍为 井研 夹江 沐川 峨边 马边 高新区
今日起乐山市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2020-04-25 11:02 来源:四川新闻网乐山频道综合

昨(2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4月25日起,乐山车主可以不用在汽车挡风玻璃右上角粘贴机动车检验标志,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据悉,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和新疆12个省(区),作为我国第一批省(区),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以减少纸质证明凭证,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负责人冯晓磊介绍说,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通过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三种方式使用,其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在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机动车汽车租赁、抵押、交易、驾驶他人机动车等场景都可使用。已检验的机动车,可不再粘贴纸质标志,公安交警部门也不再以机动车未放置或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乐山日报(记者 马锐)

原标题: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编辑:李薪